针对卫生间下水主管道物业统一更换后两年破裂漏水的维修责任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依据层面进行详细分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卫生间下水主管道属于给排水管道范畴,物业统一更换pvc管的工程若属于建设工程中的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展开
针对卫生间下水主管道物业统一更换后两年破裂漏水的维修责任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依据层面进行详细分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卫生间下水主管道属于给排水管道范畴,物业统一更换pvc管的工程若属于建设工程中的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其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现管道在更换两年后破裂漏水,已超过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但需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是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若物业与施工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了更长的保修期限,则应按照约定执行。此外,若能证明管道破裂是由于施工方使用的pvc管存在质量问题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即使超过2年保修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相关规定,业主仍可向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主张权利。物业作为组织更换和收费的主体,若无法提供施工方信息及相关账目,导致业主维权困难,物业可能存在管理失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