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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户的房子是永久的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拆迁户的房子并非永久产权。1. 从土地性质来看,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如果拆迁户的房子建在国有土地上,其土地使用年限通常是有规定的,比如居住用地一般是70年。这意味着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比如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来续期。2. 房屋本身的产权虽然是基于合法建造等行为取得,但也会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例如 展开
2025-12-17 12: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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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拆迁户的房子不是永久的。2. 房屋产权有多种类型,常见的住宅产权一般是70年。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子到70年后就会被强制拆除。3. 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而房屋本身只要质量合格等,依然可以正常使用。4. 不过,当遇到拆迁等特殊情况时,房子可能会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拆除,拆迁户会依法获得相应补偿。所以说 展开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通常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原地回迁或异地安置的产权调换房,这类房屋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二是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安置房,这类房产需按规定转为出让土地后才能获得完整产权。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查看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土地性质,若标注为"出让"且无年限限制,则属于永久产权。建议拆迁户在签订补偿协议时明确约定产权性质,后续及时办理产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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