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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若婚前房产婚后产生增值(如市场升值或装修投入),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需区分自然增值(如房价上涨)与主动增值(如装修),后者更可能被分割。建议保留购房凭证、出资证明等材料。
朱孙荣|2025-12-15 09: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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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的分割问题,需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和婚姻期间贡献综合判断。若房产为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自然增值部分(如市场行情上涨)通常不分割。若存在婚后共同还贷或装修等资金投入,则增值部分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对于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需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计算通常参考还贷总额占房 展开
2025-12-16 03: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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