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土地>土地> 问题详情

农村女嫁给居民户,户口在农村,本村土地被征用,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因此人不以农村土地为生活必须

农村女嫁给居民户,户口在农村,本村土地被征用,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因此人不以农村土地为生活必须,不予支持享有村民待遇
ask952689604|2025-12-09 11:2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574005316

关于农村女性外嫁后土地权益的问题,需结合户籍性质与实际生活情况综合判断。若该女性婚后仍保留农村户籍且实际居住在原村集体,原则上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征地补偿款分配需依据村集体民主决议程序,但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中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原则。法院判决中"不以农村土地为生活必需"的认定,可能基于其婚后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地等事实。但需注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身份属性,若其户籍未迁出且未在夫家取得新土地 展开
2025-12-10 08:3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