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补偿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核心是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具体补偿方式及内容如下: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 1. 货币补偿: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按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装修及附属物(如阳台、水井)等评估确定价值,额外包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间)、停产停业损失(非住宅)。 2. 产权调换:征收方提供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按面积、价值结算差 展开
拆迁房补偿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核心是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具体补偿方式及内容如下: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 1. 货币补偿: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按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装修及附属物(如阳台、水井)等评估确定价值,额外包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间)、停产停业损失(非住宅)。 2. 产权调换:征收方提供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按面积、价值结算差价,需明确安置房位置、面积、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 1. 宅基地安置+房屋补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同时补偿房屋重置价(按建筑成本)、搬迁费、过渡费。 2. 安置房调换:提供安置房,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安置房价值的差价。 3. 货币补偿:按房屋重置价+宅基地区位补偿等综合确定。 三、其他补偿 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可获得提前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过渡费(若需过渡)等,具体标准以当地征收补偿方案为准。注:不同地区因经济水平差异,补偿标准会有调整,需结合当地政策执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