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能否公证,需结合其法律性质及公证事项区分判断: 一、可公证的情形(需符合法定条件)1.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流转的协议: 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若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因转让、赠与、互换房屋(随房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一户一宅”“受让人无其他宅基地”等规定,可公证相关流转协议。2. 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属、继承等事项: 可公证宅基地上合法建造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继承( 展开
农村宅基地能否公证,需结合其法律性质及公证事项区分判断: 一、可公证的情形(需符合法定条件)1.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流转的协议: 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若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因转让、赠与、互换房屋(随房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一户一宅”“受让人无其他宅基地”等规定,可公证相关流转协议。2. 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属、继承等事项: 可公证宅基地上合法建造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继承(继承人需符合集体成员身份,继承后宅基地使用权随房转移)、房屋赠与(随房流转使用权)等事实或协议。 二、不可公证的情形1. 宅基地所有权转移: 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得公证所有权转让、赠与等。2.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流转: 如向非本集体成员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反“一户一宅”等,公证处不予公证。 注意事项公证仅证明协议/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不直接产生权属变更效力。宅基地使用权变更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