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安置中照顾对象的认定,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此条款强调了 展开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中照顾对象的认定,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此条款强调了在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地方人民政府有义务明确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这其中就包含了对照顾对象的考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是核心的安置对象,而“其他利害关系人”则为照顾对象的认定留下了政策空间,通常地方政府会据此结合实际情况,将特殊困难家庭、长期居住无房户等纳入照顾范围,以确保其居住权得到保障,这是对土地管理法中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的具体体现。农村房屋拆迁安置中照顾对象的认定,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此条款强调了在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地方人民政府有义务明确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这其中就包含了对照顾对象的考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是核心的安置对象,而“其他利害关系人”则为照顾对象的认定留下了政策空间,通常地方政府会据此结合实际情况,将特殊困难家庭、长期居住无房户等纳入照顾范围,以确保其居住权得到保障,这是对土地管理法中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的具体体现。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