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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婆婆买的期房,婚后加了我名字,离婚后还要我还贷吗?

是这样的,我婆婆在我们结婚前买了套期房,结婚后贷款上加了我的名字,房产证上也登记了我的名字。现在想问问,要是以后离婚的话,这个房贷我还需要继续还吗?毕竟当初首付和前期贷款都不是我出的。
bdh03|2025-11-16 17: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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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cheng1

这种情况下需要结合房产登记和还贷记录来判断。婚后加名意味着您已成为房产共有人,但具体份额要看登记比例。若产证未明确约定份额,通常视为共同共有。离婚时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婆婆支付的首付款部分可能视为对子女的单方赠与。关于还贷问题,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协商分担。若离婚后房产判归对方所有,您无需继续还贷,但有权要求对方补偿婚姻期间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若房产判给您,则 展开
2025-11-17 07: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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