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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30年国有林地经营,用了23年后部分被征用,补偿款该怎么分?

我承包国有林地经营30年,现在已经营23年了。最近有部分林地被临时征用,想咨询这种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是按照剩余租期比例分,还是全部归我?
jojolove|2025-11-15 17: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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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711305358

国有林地征用补偿款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租赁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租赁合同中对征地补偿有明确约定的,应优先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若合同未作约定,补偿款通常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等部分。土地补偿费一般归林地所有权人所有,即国家或集体。承租人因租赁关系形成的经营权益,可主张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等直接损失部分。若承租人投入了长期改良成本,可协商获得适当补偿。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损失,需根据实 展开
2025-11-16 01: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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