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 问题详情

敦促原工作单位补缴公积金

本人于2019年12月18日-2024年3月31日服务于广州弘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公司未足额为本人缴纳公积金(按60%缴纳)。本人现要求广州弘达置业有限公司为本人补缴在职期间的公积金,问题如下:1、广州弘达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广州市增城区,本人可否前往天河区的公积金中心办理?或在网上提交材料办... 展开
ask5679668120|2025-10-31 08: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728815937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在职期间单位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建议您持以下资料,实名向追缴单位注册所在地的执法业务经办网点投诉:(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二)能够明确证明劳动关系且无争议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劳动合同;2.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3.劳动手册;4.个人就业登记信息;(可 展开
2025-11-03 14:5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