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公安部门出具户籍事项证明效力的问题
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需要户口簿,本人户口在哈尔滨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有个人户口单页,无集体户首页复印件。按黑龙江省相关规定不再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由省公安厅出具了《户籍事项证明》,请问可否凭该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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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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