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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典拆迁安置人居住权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1. 居住权的设立: 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明确居住的条件、期限等内容。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2. 居住权人的权利: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其基本生活需求应得到保障,如合理使用房屋内设施等。3. 居住权人的义务: 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 展开
2025-11-04 13: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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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一项重要制度。拆迁安置中,若被安置人获得居住权,意味着其有权在特定房屋内居住。2. 居住权的设立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自登记时设立。这保障了居住权的稳定性和公示性。3.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比如拆迁安置后,居住权人可在安置房屋内长期居住。4. 居住权一般具有专属性,不得转让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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