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提前收房愿赔1个月押金,租客要3个月房租赔偿合理吗?
租房合同期内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子,愿意按约定支付1个月押金作为违约金。但租客不同意,要求赔偿3个月房租,这样要求合理吗?主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其他答案
租赁双方对提前解约赔偿金额产生分歧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合理性。房东单方面提前收房属于违约行为,租客有权要求合理赔偿。根据相关规定,违约金通常以合同约定为准,若合同未明确,则参照实际损失计算。押金本质是履约担保,与违约金性质不同。房东提出赔偿1个月押金可能低于实际损失,尤其当租客面临临时搬迁成本、中介费损失或租金差价时。租客主张3个月房租作为赔偿,需举证其实际损失达到该数额,例如能提供新租约价格 展开
2025-11-02 00: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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