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一时间段内一个家庭名下只能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公积金贷款后,符合条件的 展开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一时间段内一个家庭名下只能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公积金贷款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具体以柜台审核为准。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