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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可申请复议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1. 对征地拆迁决定不服。若政府作出的征地拆迁决定存在程序违法、实体违法等问题,如未依法进行公告、未履行听证程序等,被征收人可申请复议。2. 对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包括补偿金额过低、安置方式不合理等,认为补偿安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通过复议寻求救济。3. 对拆迁过程中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例如,政府在拆迁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拆除房屋等措施,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 展开
2025-10-15 14: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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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多种可申请复议的情形。比如,若对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服,认为补偿过低或不合理,这时候就可以申请复议。具体来说,当相关部门给出的土地征收补偿价格未能充分考虑土地原用途、区位优势、地上附着物价值等因素,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位时,被征收人有权申请复议,要求重新评估补偿标准。又如,对征地拆迁的程序合法性存疑时也能申请复议。像是在未依法进行公告、听证,未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知情权、参与权的情 展开
关于征地拆迁哪些复议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多种可复议的情形:1. 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比如认为给予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过低,可申请复议,要求重新评估合理补偿数额。2. 对拆迁程序合法性存疑。像未依法进行公告、未组织听证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通过复议纠正程序违法。3. 对征收土地的审批文件不服。若发现审批手续不齐全或存在违规审批,可申请复议审查审 展开
1. 对征地拆迁决定不服可复议。比如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决定、房屋拆迁许可决定等,若认为其违法或不合理,能申请复议。2. 对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可复议。像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补偿等标准不合理时,可通过复议争取合理补偿。3. 对征地拆迁程序违法可复议。例如未依法公告、未组织听证等程序问题,都可作为复议理由。4. 对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中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复议。如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强制拆除 展开
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多个环节的行政复议事项。对征地批文不服的,可以向省级政府申请复议;若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可向批准该方案的市县级政府提出复议申请。针对评估结果不认可的,应当先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仍有争议的可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拆迁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认为程序违法的,有权在60日内向作出公告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请复议。对于强拆决定不服的,需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需要注意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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