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因我有精神病史要卖房解约,我能拒绝搬走吗?
我是租客,房东知道我患过精神病后想提前解约卖房。请问根据《民法典》第725条"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我是否有权继续居住?如果房东强行解约,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答案
房东以卖房为由要求解约,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根据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房东单方面解约需有正当理由或双方协商一致。卖房本身并非法定解约事由,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房东卖房可提前解约”条款。若合同无此类条款,租户有权拒绝搬走,房东需继续履行合同至租期结束。 精神病史与租赁关系无关,房东不得以此为由歧视或解约。若房东强行要求搬离,租户可主张合法权益,要求继续居住或协商补偿。若房东通过诉讼解 展开
2025-09-22 08:42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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