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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规定
ask7500208449|2025-09-20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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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745410271

宅基地使用权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村民需符合相关条件才能申请宅基地,比如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等。其取得需经过法定程序,一般由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限制。村民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申请宅基地,不得随意转让、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而且,宅基地上的房屋 展开
2025-09-23 16:07
来自北京市

ask8108297990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如下:1. 宅基地的申请主体通常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条件的村民可以向所在集体申请宅基地用于建造房屋。2. 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原则。一般情况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3. 宅基地的面积有相应限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4.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例如,不能将宅基地单独卖给他 展开
2025-09-22 15:47
来自北京市

ask6269106408

1.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2. 宅基地的申请通常与农村村民的身份相关,需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3.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尤其是不能向城镇居民转让。但在本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符合条件时可以流转,比如因房屋买卖、继承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随之转移。4. 宅 展开
2025-09-21 16:42
来自北京市

ask3586927378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重要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能私自买卖或转让给非本集体成员。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标准。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若因继承等原因出现"一户多宅"情况,多余的宅基地原则上应由集体收回。遇到征地拆迁时,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获得相应补偿。近年来部 展开
2025-09-21 02: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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