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展开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一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及职工的缴存比例下限均为5%,上限均为12%,一个单位仅能确定一个缴存比例,单位部分的缴存比例和个人部分的缴存比例相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