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拆迁安置房公证给一个子女,虽然是一种常见的财产处分方式,但也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点,以下为您举例说明:1. 证据链风险:若缺乏必要的权属证明可能导致公证无法进行,进而影响房屋的交易或继承等权益。例如,父母想将拆迁安置房公证给一个子女,但该拆迁安置房的拆迁安置协议丢失,且尚未办理房产证,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房屋的权属归父母所有。此时,公证机构因无法确认房屋的权属来源,可能会拒绝办理公证。这就导 展开
将拆迁安置房公证给一个子女,虽然是一种常见的财产处分方式,但也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点,以下为您举例说明:1. 证据链风险:若缺乏必要的权属证明可能导致公证无法进行,进而影响房屋的交易或继承等权益。例如,父母想将拆迁安置房公证给一个子女,但该拆迁安置房的拆迁安置协议丢失,且尚未办理房产证,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房屋的权属归父母所有。此时,公证机构因无法确认房屋的权属来源,可能会拒绝办理公证。这就导致父母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将房屋确定给该子女,若之后父母发生意外或出现其他情况,该子女在主张房屋权利时会因缺乏公证这一有力证据而面临困难,可能影响其对拆迁安置房的继承或其他权益。2. 核心权利影响风险:若未及时公证,可能影响房屋的交易或继承等权益。比如,父母原本打算将拆迁安置房公证给一个子女,但一直未办理公证手续。后来父母身体状况恶化,其他子女对该拆迁安置房提出分割要求。由于没有公证文书明确房屋归属,在继承过程中,该子女很难仅凭父母的口头承诺来主张房屋的全部权利,可能导致房屋被多个子女分割,从而影响其对拆迁安置房完整权利的行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