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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夫妻双方用组合贷款方式购房且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每月提取偿还情况下,双方剩余的公积金余额能否提取出来?

本人和配偶双方6月以共同共有方式购买二手房,并以两人名义办理完此套房的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款方式为每月提取偿还。在每月双方缴纳公积金能完全覆盖每月提取偿还金额情况下,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尚有比较多的余额。在此情况下,能否继续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余额?需如何办理?
ask8998373466|2025-09-11 07:4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595439597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按月还贷提取频次及额度1.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月还款额的,在约定还款日由系统自动从账户余额扣划月还款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单位职工可通过添加个人子账户并办理委托扣款业务(或以数字人民币支付),将差额部分以“补缴-补充还贷”的方式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 展开
2025-09-12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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