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人员入职首月发放工资是否不缴存公积金?
在网上看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例如我单位9月新聘一名职工,9月发当月工资,是否9月不应该缴存公积金?是必须的还是单位自选?如果应该从10月开始缴存,那离职时次月是否应该缴存?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所称“新调入职工”是指职工在两个关联单位间调动,如母、子公司、总、分公司或者行政机 展开
2025-09-10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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