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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以损坏物品为由扣我500元押金,能起诉吗?

房东说我弄坏了房子里的东西,要扣500元押金。这种情况我能去法院告他吗?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ask7539968981|2025-09-10 14: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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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510650414

押金纠纷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租赁期间物品损坏的责任认定很关键,要看损坏原因是正常使用损耗还是租客不当使用导致。如果是自然老化或质量问题,房东无权扣除押金;若是租客过失造成,合理范围内的维修费用可以从押金扣除。建议先查看租赁合同中对物品维修责任的约定条款,同时收集交房时的物品清单、照片等证据。500元金额较小,走司法程序成本较高,可先通过居委会或街道调解。若调解无果,确实存在房东恶意克扣押金的情况 展开
2025-09-11 07: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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