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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维修后管道又漏水20天,该找谁负责?

去年9月通过房管局维修了公租房的洗手盆软管,但今年7-8月又出现漏水问题持续了20天。这种情况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房管局是否需要负责二次维修或赔偿?
ask6835429078|2025-09-04 16: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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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454212432

公租房维修后管道反复漏水,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漏水问题属于上次维修未彻底解决,应当由原施工单位继续承担维修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对维修工程有质量保修义务,保修期内出现相同问题必须免费返修。房管局作为公租房管理单位,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建议立即向房管局物业管理部门书面反映情况,要求其协调处理。反映时需提供前期维修记录、漏水照片等证据材料,明确说明漏水持续时间及对生活造成的 展开
2025-09-05 02: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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