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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提取广州公积金用于偿还外省(户籍所在省)已购自住房产的按揭贷款

2016年在外省(户籍省)工作期间购买自住商品房,目前仍在还按揭贷款中。2025年来广州工作,开始缴纳广州公积金。咨询下:是否可以每3个月提取一次广州公积金用于偿还上述所购房产的按揭贷款?若可以的话,每次可提取额度是多少?
ask168838697|2025-08-27 07:4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刘启懂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 展开
2025-09-02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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