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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区分补偿款性质。若为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应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如因房屋被拆,冲减固定资产房屋账面价值。2. 若属于搬迁过程中各类损失的补偿,如搬迁设备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费用补偿,计入“营业外收入”。3. 若是对停工期间损失、合同违约等的补偿,也计入“营业外收入”。4. 若因政府规划等原因,企业整体搬迁取得的补偿款,先计入“专项应付款”。后续搬迁重建支出核销该专项应付款, 展开
2025-09-05 11: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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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在会计处理上需要区分补偿款的具体性质。如果补偿款是针对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的补偿,应当冲减被拆迁资产的账面价值,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通常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在税务方面,拆迁补偿款一般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如果属于政策性搬迁,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在5年内分期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注意的是,搬迁过程中新购置的资产支出可以从补偿收入中扣除。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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