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单位的福利房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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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房的分割需要结合房屋性质和取得时间综合判断。若福利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本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类房产分割时,需先与产权单位沟通,因为福利房往往涉及单位优先回购权或补缴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如果单位放弃回购,双方可协商折价补偿,由登记方继续居住,同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款。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住房条件、子女抚养等情况作出判决。对于婚前取得的福利房,若婚后共同偿 展开
2025-08-23 08: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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