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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办的房贷,离婚后女方还要继续还吗?

ask7176866485|2025-08-18 13: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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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办理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继续偿还需分情况讨论。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贷偿还责任有明确约定,按照协议执行即可。若未明确约定,房产登记在谁名下会影响偿还责任。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房贷通常需共同偿还;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可能判定由登记方承担主要还款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房贷,银行仍有权向双方追偿。因为房贷合同是夫妻共同签署,银行不受离婚协议约束。建议离婚 展开
2025-08-19 04: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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