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土地承包登记表上有地,2017年确权时因石灰窑残物没确权成功,法院管不了这事?
我家1998年土地承包登记表上明明登记了这块地,但2017年土地确权时,因为地上有石灰窑残留物就没给确权。现在想问问这种情况法院能管吗?还是说这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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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土地确权过程中如果因地上附着物导致无法确权,首先要核实石灰窑残物的形成时间和性质。若属于承包期内人为新增的构筑物,可能影响土地农业用途,确权部门有权暂缓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应当先由地方政府协调处理。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通常是因为未完成行政处理前置程序。建议携带1998年登记表等原始材料,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复核。若石灰窑残物属于历 展开
2025-08-15 00: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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