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登记在女友名下,分手后男方出的钱能要回吗?
我和未婚妻分手了,当初买房时写的她的名字,但首付和月供都是我出的。现在分手了,我能要回这些钱吗?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其他答案
这种情况需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和双方约定来判断。如果男方能够提供支付首付款的转账记录、借条等书面证据,证明这笔钱属于借款性质,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主张返还。若资金属于赠与性质,且房产登记已完成,追回难度较大。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审查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比如双方聊天记录、购房用途等辅助证据。婚前共同购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建议保留好出资凭证,必要时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房产纠纷往往涉及 展开
2025-08-12 00:00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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