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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判给男方但登记在女方名下,过户需要女方签字吗?

夫妻离婚时法院把房子判给了男方,但房产证上还是女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女方配合签字吗?还是男方凭判决书可以直接过户?
ask5591243477|2025-08-06 09: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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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263223572

这种情况下房产过户确实需要女方配合签字。虽然法院判决将房产归属男方,但房产登记信息仍在女方名下,从物权公示效力来看,女方仍是登记权利人。男方需持生效判决书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单方过户,但实际操作中,登记机构通常会要求女方签署同意过户文件或配合办理手续。 若女方拒不配合,男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登记机构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男方通过强制执行完成过户,若房产存 展开
2025-08-07 08: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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