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后,房东多余家具不搬走,影响租客生活质量,且水电费押金有近一千元,可以退租吗
其他答案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房东未按约定搬走多余家具确实构成违约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具体分析:1. 关于家具问题: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房东需搬走多余家具而未履行,这属于根本违约。即使合同无明确约定,多余家具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您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2. 关于押金问题:水电费押金应当专款专用,租约解除时扣除实际费用后需 展开
2025-07-22 11: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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