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父亲名字,离婚协议约定归男方但女方有居住权,双方都不能卖,这房子该怎么分?
这套房子登记在我父亲名下,但离婚协议写明归男方所有,同时女方有居住权,还约定双方都不能出售。现在想咨询这种情况下,房子的产权到底该怎么划分?居住权和所有权冲突时该怎么处理?
其他答案
房产证登记在父亲名下,从产权归属看房子属于父亲所有。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协议经过民政部门备案或法院确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男方获得房屋产权但暂时不能处置,女方享有居住权,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居住权不等于产权,女方可以继续居住但不能主张产权。关于买卖限制,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得出售,这种约定只在双方之间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父亲作为产权人,理论上仍有权处置房 展开
2025-07-23 02: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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