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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老丈人付首付,房产证写媳妇名字,房贷我来还,这房到底算谁的?

结婚后老丈人刷卡付的首付,房产证只写了媳妇的名字,但每个月的房贷都是我在还。现在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到底应该算谁的?离婚的话能分到房产吗?
ask7162980042|2025-07-21 16: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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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59593557

婚后购房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需要结合出资、登记、还贷等多方面分析。老丈人支付首付款且房产证登记在媳妇名下,这部分首付通常视为对媳妇的个人赠与,除非有书面约定明确赠予夫妻双方。房贷由你偿还,这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还贷,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未来涉及房产分割,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需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建议保留好还款凭证,必要时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 展开
2025-07-22 03: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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