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地区开发商23年7月通知收房,25年4月才竣工验收可以出证,因为之前不能办证请问现在收房物业费应该从什么时间交费?
其他答案
物业费缴纳时间应当以房屋实际交付使用为起始点。开发商在2023年7月通知收房时,若房屋已具备基本使用条件(通水通电、完成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等),即便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延迟到2025年4月完成,业主仍需从2023年8月起缴纳物业费。这里要注意区分两个概念:竣工验收是行政手续的完成节点,而房屋交付使用是事实行为。若开发商通知收房时房屋确实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整改期间免交物业费 展开
2025-07-15 07: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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