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1、借款人使用组合贷购置的房产,借款人是否可以是否可以申请将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贷?2、购置房产时,仅用夫妻双方中1人的名义办理了60万元额度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起商贷部分转公积金贷款时的额度是否评估作为共同还款人的夫妻两人的贷款总额度?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不能。借款人目前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商转公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除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商业贷款的住房属于借款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及非购房用途的房屋抵押贷款),且该商业贷款银行为我市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贷款尚未结清。(二)申请商 展开
2025-07-07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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