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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还有房贷的房子,贷款部分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ask6067997872|2025-06-30 09: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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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未还清的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结合购房时间、还贷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房贷通常视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原则上属于共同债务。双方离婚时可通过协议约定债务承担方式,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债权人仍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还款。对于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已偿还的贷款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剩余未还贷款部分,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 展开
2025-07-01 01: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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