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俩在11年9月扯证,准备今年底办酒席。我想在这之前,把10年11月买的房产过户到我们俩名下(当时签合同是写的公公的名字),因为贷款16年,老公每月还了3千多之后,余钱不多,我们的钱都是打伙用的,我觉得我承担了一定的按揭费用,万一几年之后,感情不和,到时。。。以前提过几次,婆家先是说房产公司已经把资料交到房管所去办房产证了... 展开
我们俩在11年9月扯证,准备今年底办酒席。我想在这之前,把10年11月买的房产过户到我们俩名下(当时签合同是写的公公的名字),因为贷款16年,老公每月还了3千多之后,余钱不多,我们的钱都是打伙用的,我觉得我承担了一定的按揭费用,万一几年之后,感情不和,到时。。。以前提过几次,婆家先是说房产公司已经把资料交到房管所去办房产证了,得到那里去改。第二次说,5年之内过户到我们名下手续费很多,叫我等5年。我不同意,后来私下和老公谈了谈,他说他和我签协议,说五年之后一定过户。。。我想老公不是户主,没有权利签这个过户协议。我提出说要回老家和他父母商量,他立刻火了,说不要为了这个事情连亲情也不要了。。。我当时觉得很懊恼。请问:真的像他们家所说的那样5年之后仅有3%的手续费?还有,如果我和公公商量,叫他签个房屋赠予协议,约定在某年某月之前把该房产过户到我们俩名下,协议是否有效?我其实只想有一个保障。。。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