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1953年的土地产权证书,但是宅基地实际被别人占用,建房,并在2017年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能要回在基地吗?
我有1953年的土地产权证书,但是宅基地实际被别人占用,建房,并在2017年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能要回在基地吗?
其他答案
1953年的土地产权证书在当前法律环境下已不具备完整效力。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历经多次变革,宅基地权属认定需结合历史沿革和现行规定综合判断。关键要看对方2017年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是否履行了合法程序,包括公告期是否有权属争议提出。若当时登记机关未尽审查义务或您能证明登记存在程序瑕疵,可尝试通过行政异议程序主张权利。但需注意,若对方建房已超过两年且您此前未及时主张权利,可能面临诉讼时效风险。实际操作中,这 展开
2025-06-26 0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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