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开店房屋拆迁,有营业执照却没给安置费合理吗?
我家是临街自建房,一直用自家房子开店做生意,有正规营业执照。现在遇到拆迁,拆迁方说这是住宅不给营业安置费,这样处理对吗?我们这种情况能争取营业补偿吗?
其他答案
拆迁安置费是否包含营业性补偿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根据相关规定,住宅拆迁与经营性用房拆迁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若房屋性质登记为住宅但实际用于经营,通常需满足三个条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实际持续经营满一定年限、拆迁公告前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拆迁方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部分费用独立于住宅安置补偿。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会将营业执照作为经营认定的重要依据,但还需结合纳税记录、经营流水等 展开
2025-06-24 23:43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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