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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退押金后还要我付水电费,威胁曝光我信息合法吗?

我租的房子还有两个月到期,和房东协商和平解约。当时同意不要押金,现在搬走后房东又让我承担40元水电费。我拒绝后,房东威胁要把我的个人信息发到网上。请问房东这样做合法吗?《民法典》对此有什么规定?
ask2031871318|2025-06-21 10: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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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084427245

房东不退押金还要求支付水电费的情况需要分两方面看。关于押金退还问题,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无明确约定扣除事由,房东应全额退还押金。若房东以水电费未结清为由扣留押金,需提供实际欠费凭证,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威胁曝光租客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违法。根据相关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允许公开他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可能构成侵权。遇到这种情况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建议先核对租赁合同 展开
2025-06-22 07: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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