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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判给一方,剩下的房贷该谁还?

我和前夫离婚时法院把房子判给我了,但当初买房是两人一起贷的款。现在银行还是找我们俩要月供,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不是该由我一个人来还?
ask4939683084|2025-06-18 15: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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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097998046

离婚后房产归属与房贷偿还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若房产被判定归一方所有,剩余房贷原则上应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这是因为房产所有权与房贷债务具有关联性,获得产权的一方自然需要承担对应的还款义务。实际操作中需注意几个关键点。如果房贷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且双方共同签字,即使离婚后房产判给一方,银行仍有权向双方追偿债务。这种情况下,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及时与银行协商变更还款人,否则另一方可能面临征信风 展开
2025-06-19 02:42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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