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落户> 问题详情

关于保租房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建议

尊敬的深圳住建局领导:? 您好!现行保租房政策中,对共同申请人户籍要求较严,已满足入深户条件、正常缴纳社保的申请人,非深户但一方在深圳工作的父母,无法作为共同申请人,导致家庭住房需求难以满足。? 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住房保障关乎民生幸福。放宽政策限制,允许此类非深户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既能解决家庭实际居住难题,增强在深奋斗... 展开
ask2691530715|2025-06-10 07: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544904360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市民,您好!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保租房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正在就学的除外),申请人父母作为保租房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未具有本市户籍的,暂不作为保租房共同申请人。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5-06-11 14:5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房天下‖ 开放平台‖ 服务声明‖ 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