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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房补偿款的归属问题较为复杂。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一般来说,如果公房承租人在拆迁前已经死亡,其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承租该公房,此时补偿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通常归共同居住人所有。这里的共同居住人需满足在拆迁房屋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定年限等条件。若公房承租人健在,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归承租人。但如果存在其他共同居住人对房屋有一定贡献,比如共同出资修缮、添附等情况,在分配 展开
2025-06-06 18: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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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公房补偿款归谁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1. 一般来说,拆迁公房补偿款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公房的承租人是个人,补偿款通常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基于租赁关系对公房享有一定权益,拆迁补偿款是对其因房屋被拆迁造成损失的补偿。若公房存在共同居住人,且共同居住人符合一定条件,比如在公房内实际居住一定年限、他处无住房等,共同居住人也有权主张部分补偿款。2. 关于共同居住人的认定条件 展开
1. 一般来说,拆迁公房补偿款的归属要视具体情况而定。2. 如果公房是由单位分配给职工居住使用,且职工一直正常居住,在拆迁时,与拆迁相关的补偿款通常会考虑给实际居住人一定补偿。这是因为实际居住人对房屋进行了实际使用和维护等。3. 但公房的产权属于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所以补偿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剩余部分通常归公房产权人。例如,可能会扣除用于安置其他住户等必要开支,然后将余额归单位等产权人。4. 若存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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