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
您好,请问如何理解这条规定“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这条规定,如果我们夫妻,这两年以租房的名义过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账户余额达到12万元,一家三口(孩子未成年),深圳首套房,想购买一套保障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贷款额度是多少?谢谢。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则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且申请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和共同 展开
2025-05-29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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