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也能"善意取得"吗?民法典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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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确实存在"善意取得"的情况。所谓善意取得,指的是购房者在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购买了他人无权处分的房产,并已完成过户登记,这时购房者可以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房产被冒名出售等情形中。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房产善意取得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买方必须是出于善意,不知道卖方无权处分;支付了合理对价;房产已经完成过户登记。如果原房主主张买方并非善 展开
2025-05-17 04: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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