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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哪些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ask9597292199|2025-05-13 09: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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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801689924

小区公共区域的权属问题确实值得关注。按照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活动场所等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但城镇公共道路和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除外。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开发商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屋顶以及外墙等基本结构部分,还有电梯、水箱、供电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服务用房按 展开
2025-05-14 00: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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