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卖的安置房,现在让交维修基金等费用,合同写明该我付吗?
我21年卖了一套安置房,今年4月底物业公司突然通知要交维修基金等费用。拿出合同一看,上面确实写着这些费用由我承担。这种情况合理吗?买卖时没明确约定这些后续费用该谁出,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关于安置房交易后维修基金等费用的缴纳问题,需要结合购房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维修基金通常用于小区共有部位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属于业主应当承担的义务。如果合同明确约定由买方承担过户后的维修基金等费用,那么按照契约精神应当履行。但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或存在歧义,则需要考虑房屋交付时维修基金的缴纳情况。若原业主已缴纳过维修基金,这笔费用通常视为随房屋所有权一并转移;若未缴纳,则可能需要现业主补缴。物业公 展开
2025-05-12 05:13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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