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基数的相关疑问确认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有以下疑问。 1.“第二十三条 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否包括年终奖?如包括,年终奖是根据权责口径(如2023年奖金,2024年1月发放,计算到2023年度中),还是收付口径?(如2023年奖金,2024年1月发放,计算到2024年度中) 2.“...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 展开
2025-05-09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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