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老辈的房屋有写证明是给两儿子的,但证明上只有两老人的签名,两儿子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您好,想问下老辈的房屋有写证明是给两儿子的,但证明上只有两老人的签名,该房屋当时是危房,后面两儿子改建了,因为当时停办相关证件,所以至今该房屋只有集体土地证,并且还是老人名字,土地证名字老人也已去世,另一位老人也认可该房屋属于两儿子,但现在房屋征收,公示时还是老人名字,相关拆迁部门也说要全体家庭人员签字才能办理拆迁补偿。现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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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需要从权属确认和拆迁补偿两个层面处理。老辈留下的书面证明虽有两老签名,但缺乏法律效力要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以土地证登记为准,若证明未办理过户或公证,儿子们需尽快补足手续。 针对拆迁补偿问题,若房屋已被列入征收范围,需立即向拆迁部门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并申请将补偿权益人变更为两儿子。同时,要注意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涉及宅基地资格权问题,需确保儿子们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若存在其他继承 展开
2025-05-02 07: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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