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保障性住房以及保障性租房条件咨询
本人于2015年曾购买过安居房,但在2021年因离婚,把这个房产交割给了前妻。现在组建了新的家庭,在本市目前没有任何房产,请问,本人这种情况,能否继续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保障性租房呢?具体可以申请哪一类?谢谢回答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市民。您咨询申请保障性住房事项,现答复如下:一、您已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无法再次申请购买我市保障性住房。二、如您家庭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5-04-25 14:4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